2026年7月18日上午,由海珠区总工会指导,海珠区工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组(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接)、海珠区工会『联系广泛服务群众』体系实践中心主办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快闪”第二场直播活动,在海珠区工会职工服务站(凤阳站)四楼顺利开播。活动延续“快闪+直播”的轻量化普法模式,为奔波在城市一线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律“及时雨”。 以案说法: 厘清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我和平台签的是合作协议,工作中遇到问题该由谁负责?”这是不少一线劳动者心中的疑问。屈枚芳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38号(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公司案)指出,签订合作协议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并不必然排除劳动关系成立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屈律师归纳了三条判断维度:能否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与接单节奏、是否受平台或站点的规则约束、报酬由谁主导制定,帮助劳动者对自身法律定位形成更清晰的认识。 政策速递: 职业伤害保障新规落地 今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屈律师解读了《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核心内容:执行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等六类情形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多平台注册的,各平台均须参加保障,事故由接单平台负责,同时多单难以确定责任的以首接单为准;平台应在30日内申请待遇,未申请的本人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90日内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同一个事故不得同时申请工伤和职业伤害确认,因平台责任导致无法享受待遇的由平台承担。 实操指引: 应对不合理收费与扣款 针对不合理扣款问题,屈律师建议“三步走”:第一时间截图留证;通过平台官方渠道申诉;若未妥善处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45反映。她同时提醒,每一次反馈都有助于推动行业规则完善。 答疑互动: 云端解惑拉近距离 在“快闪答疑”环节,工会律师围绕社工在职工微信群提前征集的典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针对“签了合作协议还能否确认劳动关系”这一高频困惑,律师明确回应:只要能证明实际接受站点管理,受伤后仍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直播过程中,工会律师还公布了前期积极参与微信公众号预热活动的10名幸运职工名单,通过互动进一步拉近工会与职工的距离。 接下来,海珠区工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组将继续探索“快闪+直播+服务”融合模式,将普法服务送到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边。 



